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那么,如何做到精准扶贫呢?
(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我省宜宾等一些地方探索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也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
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二是到村到户。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
三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遂宁市船山区唐春村的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在住房建设上,可以推行南江县农村廉租房的作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异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发展等项目补助资金可以直接向扶贫对象发放。
五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三)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
一是农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
二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
三是扶贫事权管理。对扶贫工作,目前省、市、县三级分别该承担什么任务并不十分明确,好像大家都在管钱、分钱,监督的责任也不清晰;专项扶贫资金很分散,涉及多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责任也不清晰。现在,省委已经明确,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各级都要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各部门也应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集中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