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农业的身份证明(户口本页或者其它农业户口证明)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经营土地、林地的证明。
4、选择经济组织模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
准备材料:
申请者本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原件;申请所经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林权证、土地流转合同等;
项目要求:
从事种植业:土地流转经营年限在5年以上,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在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水果的面积要达到50亩以上;茶园和蔬菜面积要在30亩以上;食用菌在1万平方米以上;
畜禽业:生猪年出栏量在1000头以上、肉牛在100头以上;肉羊在500头以上;家禽要在10000只以上;
林业:山林经营面积在500亩以上,其中苗木花卉、油茶、中药材种植面积要达30亩以上;
种养结合型农场:每种类型要达到相应规模的一半以上;
集旅游、休闲、种植为一体的农场:面积要达到10亩以上且各种设施齐全;
申请人要求:
首先,家庭农场就是以农业收入为主,因此要保证农业收入应当占据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
其次,农场主必须是农民,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