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这几天正在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制度进行确权登记,但是乡政府要从我们二轮土地承包中的10亩耕地扣除六亩耕地,只给我们分四亩耕地进行确权登记。原因是在前几年,乡镇府在我们村推行发展奶牛养殖业,要求只要从镇府指定地方购买奶牛,那么每头奶牛给补偿三亩草地,当时我们购买了两头奶牛,乡镇府给补偿了六亩草地, 后来该六亩草地被政府征用,并按草地标准补偿了一部分钱。现在土地确权,乡镇府却又要从我们二轮土地承包的十亩耕地中扣除当时补偿我们的六亩草地,乡镇府这样做合理吗?
我们村这几天正在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制度进行确权登记,但是乡政府要从我们二轮土地承包中的10亩耕地扣除六亩耕地,只给我们分四亩耕地进行确权登记。原因是在前几年,乡镇府在我们村推行发展奶牛养殖业,要求只要从镇府指定地方购买奶牛,那么每头奶牛给补偿三亩草地,当时我们购买了两头奶牛,乡镇府给补偿了六亩草地, 后来该六亩草地被政府征用,并按草地标准补偿了一部分钱。现在土地确权,乡镇府却又要从我们二轮土地承包的十亩耕地中扣除当时补偿我们的六亩草地,乡镇府这样做合理吗?
您好,建议咨询土地管理机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