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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结婚后户口迁入了新居住地,新居住地确权证书上也有此妇女名子,算是在婆家取得承包地吗? 土地承包
提问者:135****8481|浏览1609次
|2018-07-25 15:37

很多人都知道,农村土地的二轮承包是在1998年左右的时候,到现在已有20年的时间。由于我国施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当时没分地的,老婆孩子就一直没有。当然,我们说的没地,一般是指在婆家没地。

按照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也就是说,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的出嫁的女儿,娘家的原承包地不能收回。


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后,户口也迁入了新居住地(从娘家迁入婆家),在婆家虽未取得承包地,但在2016年我确权登记中,也就是新居住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主下面却挂名登记妇女名字,实际上并未分到承包地,就是嫁入后,婆家土地并没有改变.但是确权证中却有妇女名子,算是在婆家取得承包地吗?娘家的原承包地要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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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者: tobysusie |2018-07-26 14:40

    当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新证上需登记经营权共有人以及有关情况,如,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等。如果是出嫁女,出嫁女的承包地还在娘家,而未在婆家取得承包地,则娘家承包地的权属证书上则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字,意思就是登记在娘家。出嫁女的承包地已经从娘家迁至婆家,则此次土地确权登记可选择登记在婆家,且只能选择一方进行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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