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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时,谁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 土地确权
提问者:brwiin|浏览1229次
|2018-06-2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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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采纳 回答者: 梦蝴蝶 |2018-06-20 14:18

    户主相信大家都能够明白,指的就是土地承包责任人。土地共有人则是跟土地承包责任人共享相关权益的人。一般来讲,土地共有人指的是家庭成员。

    这些人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

    1.新生儿。准确的来说是1998年之后出生的农民。因为根据我国承包法的原则,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1997年我国完成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发包工作后,1998年以后出生的人基本都没有土地可分了。但是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发包的,新生儿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添加到土地共有人一栏,保障其土地权益。

    2.外嫁女。大多数女性结婚之后,都会把户口迁到了婆家,但是不管是娘家还是婆家,只有要一方承包有土地,都可以在确权的时候作为土地共有人,但是必须只能选择一方,不能重复登记。

    3.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现在很多农村大学生为了方便,都选择在读大学的时候,将户口迁到学校辖区内的派出所,但是这部分人还没毕业,经济来源还要依靠父母,就可以认定为原家庭人口,有资格登记为土地共有人。

    4.进城工作子女。不过也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国家机关或者是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这部分人是不能作为共有人登记的。另一种是个体户或者是没有稳定工作的,由于承包地的本质是保障农民生活,这部分人就可以作为共有人。

    5.复原回农村的军人。像是低级士官还有义务兵,退伍后愿意回农村的,也可以作为共有人,不过要在登记的时候特别注明。

    若户主去世,确权证上的共有人可以继续享受土地权益或者从共有人中推选出一位户主;如果没有共有人,那么土地就将作为空闲土地被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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