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儋州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可知,每亩补贴标准151元/亩。
补贴对象:实行“种田得补贴,不种田不得补贴”原则,补贴对象为拥有水旱田承包权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的农民(含承包户)和农场职工。
补贴条件:1.以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补贴;3.对1年以上(含1年)抛荒地(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不得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省级的测算标准,得出2018年儋州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4611万元(其中预留备用金68741元、补贴资金46041259元),水旱田补贴面积304909亩,补贴标准151元/亩。
发放时间:争取在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补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