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5月8日印发的《建宁县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可知:
补贴对象为:(一)农户耕种自己承包地的,补贴应发放给承包户;(二)耕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的,补贴发放给受让方;(三)农村集体机动地或国有农场土地发包给农民种植的,补贴发放给承包农户,发包方不得变相提高承包费,增加种粮农户的负担。(四)年度种植水稻面积在30亩以上为种粮大户。
补贴标准为: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后进行分解下达。
补贴发放时间为:在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给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