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承包方擅自在承包地上非法占地建窑、取土、建房的,发包方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其原貌后再确权登记;无法限期恢复其原貌的,暂不进行确权登记,由发包方对现有土地现状、占地面积、占有人以及原承包人等基本情况统一登记造册,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报国土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