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农户出租土地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由农户享有。所以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会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照规定流程分配给农户。承包地被征收,承包方要求补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是可以的。而如果又把土地再次流转给第三人的,如没有特殊约定,青苗补偿费应归实际经营者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