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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 土地承包
提问者:151****4041|浏览2006次
|2018-04-03 20:04
老人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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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者: 138****4031 |2020-06-06 03:49
    你好我家的承包地,被村领导给卖了,给我们15年的钱,卖给开矿的了,请问这个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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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者: 风之别鹤 |2018-04-13 11:47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第26条、第37条中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并且如今农村土地承包是依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是户,在承包期内,按生不补、死不退,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就算家里有人去世之后,其土地承包权还是在该家庭之中,不会被收回,土地也不会被调整。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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