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以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如果比应分面积少了,集体有机动地的,能补足就补足;如果比应分面积多了,一般不作调整,就以实际面积确权登记;如果集体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就不调整,只能维持现状。
如果有争议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土地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您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您认为亩数登记有误,您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