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并不是所有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都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简单地讲,就是指建造在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是指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办理(也不可能办理)用地手续,公开对外销售的房屋。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除了小产权房之外,还有农民自己的住宅以及某些安置房,农民自己的住宅以及政府部门建设的安置房,都是符合土地规划,有合法的用地手续的,属于合法建筑,而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而农民自己的住宅以及合法的安置房,在一定范围内(即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自由交易的。另外,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是不可能取得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7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针对国有土地而言的,在集体土地上,也不可能有合法的”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