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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荒地使用权? 其它问题
提问者:左手边倒影|浏览1364次
|2017-12-14 15:05

农村荒地使用权 

1、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合同,无土地使用证,但是耕种超过20多年(目前仍在耕种中成为果园),请问我家能否补办承包合同,是否有优先权? 

2、假如该地被征用,我家是否有土地补偿?如果收回集体小组所有,该补偿金是按人头分配给集体成员或是归集体所有? 

3、荒地与耕地的区分,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 

4、能否到相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 现在邻居说我家这些块地属于他的荒地?我家已经耕种20多年之久,而且以前有交公粮款。怎么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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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 回答者: 夜曲 |2017-12-14 15:14

    1、至于这20多年的用地问题你与村委会怎样解决暂且不谈,如果你想继续使用该块地,首先要弄清楚你所问的第三个问题,了解一下再做果园是否符合规划用途。如果该地块不符合规划,且最近一两年可能面临被征地,村委会是不能与你签订(十年或几十年的)承包合同的,只能做一年半载的租用。

    2、村民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如果在你与村委会补签了承包合同情形下土地被征用,你将获得相当于剩余承包期限的预期经营收益的补偿及被征收时的青苗补偿。征地补偿款减去你所受的补偿款的余额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如果没合同,最多只能取得青苗补偿

    3、当然有区别,荒地属于未利用地。你问“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你需要的是:到土地管理部门查清此地块的“地类”、“规划用途”

    4、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如果你与村委会成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你就拥有了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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