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社确权前140亩耕地,确权后230亩,农补按什么计算?
我们社确权前140亩耕地,确权后230亩,农补按什么计算?
目前没有单独的粮食补贴了。我国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旨在解决农业“三项补贴”项目资金“碎片化”问题。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要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同时,要调动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直接现金补贴到户。
二是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按照全国统一调整完善政策的要求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等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以上资料来源于《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