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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废已久的田地,是否可以被当作土地做建房使用? 土地纠纷
提问者:q_qp2zyobbvmjw9|浏览2821次
|2017-11-04 09:06

他方土地使用权可否由其儿子继承使用建房?,另是否要考虑隔壁一户道路宽窄预留土地,产生纠纷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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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者: 片尾曲 |2017-11-09 15:12

    农村的田地不能随便建造房子。

    《土地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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