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正常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土地确权让农民拿到相应的土地证书,吃上了定心丸,土地终于成为了农民固有的资产,尤其是“三权分置”之后,农民承包权、经营权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尤其是对于宅基地而言,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开展,农村的宅基地与房屋也会颁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来保障农民宅基地的相关权益。
不过宅基地确权登记并不像耕地确权登记那样受到农民的青睐,宅基地确权登记让很多农民存在了诸多的疑问,尤其是国家推出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之后,要求农村一户人家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在农村就有许多的传言说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收回了,甚至还有一部分农民通过分户的方式来解决自己家里多余宅基地的问题。
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这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真的不会确权,还会收回其宅基地吗?其实目前农村一户多宅现象有许多情况是合理合法的,对于这些情况的房屋是不会予以回收,比如:因为继承导致一户多宅、因为合法买卖房屋导致的一户多宅以及因为户籍衔接导致一户多宅等情况都是属于合理合法的,根据相关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那么对于那些不能够确权的对于宅基地将会如何处理呢?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都是基于保证农民的利益为基础的,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现象不会盲目的收回农民的宅基地,当然如果存在户口消亡导致宅基地无人继承以及农村宅基地常年闲置没有建设房屋的情况,这一类的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而还有许多农民的宅基地上修建有房屋,将会采用有偿退出给于补贴的方式以及宅基地复耕的方式来处理农村一户多宅现象,将农村的宅基地转变为农业用地,农民不仅仅有补贴拿,还能够拥有复耕土地的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