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土地政策
  4. 农村老家旧房不能住了,在老宅基...
农村老家旧房不能住了,在老宅基地从新建房可不可以?需要申请吗? 土地政策
提问者:无尾熊|浏览1384次
|2017-08-24 13:51
上传图片

全部回答

  • 回答者: 换一座城市 |2017-08-24 13:56

    对住宅用地原拆原建的,是需要申请的。

    建议先不急着拆房子,有法律条令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重新在原址建房,由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并申请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建好后,由国土部门验收给予办理土地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

    建房申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那么您需要做的是带着相关资料到您当地的乡镇填写申请表。

    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评论 点赞 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