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电是指农村村队、国营农场、牧场、电力排灌站和垦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农民口粮加工(指非商品性的)牲畜饲料加工,防汛临时照明和黑光灯捕虫等用于相关农业生产和加工用电。
一、2017年农业用电优惠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十一)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
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农业部参与)
二、农业用电怎么申请办理?
按照《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农村种植户办电须到电力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电力部门按照“报装接电流程”为办电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办电流程简述如下:
(1)客户提交《用电申请单》,电力部门受理申请;
(2)电力部门现场勘查、汇签审批;
(3)电力部门向客户出具方案答复单;
(4)客户根据方案答复单提交方案设计;
(5)电力部门对客户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审核施工单位资质;
(6)客户提交开工申请,电力部门出具开工确认单;
(7)电力部门进行施工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8)验收合格后,装表接电,签定《供用电合同》。
对农村种植户和养殖户办电,只要相应手续完备,公司在办理报装接电过程中还可适当简化程序,尽快施工,方便客户。电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比居民照明电价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