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土地确权
  4. 父亲死后婚前房产我与继母如何分...
父亲死后婚前房产我与继母如何分配 土地确权
提问者:fjx1982441|浏览1072次
|2013-09-06 19:58
父亲和母亲婚后,单位集资建房向姨妈家借了大部分的购房款买了房,爷爷出钱装修.后来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继母有个男孩,但是孩子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也没有改姓.继母的户口也不和我和父亲在一起.这样生活6年多父亲去世,而房子当时要拆迁也没有办法过户,由于种种原因动迁房现在才快造好,偶想咨询下造好的动迁房我和继母爷爷还有继母的孩子怎么分配?我可否要求现在继承还没有拆掉的老房子?老房子的分配方法和新的房子分配方法一样么 ?
上传图片

全部回答

  • 回答者: 小农生活 |2017-07-28 15:30

    房产是属于当事人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属于母亲的部分由父亲、母亲的父母(当事人没有提起,假设已经不能继承)、当事人进行继承。也就是说这套房产当事人拥有1/4的产权,当事人父亲拥有3/4产权。

    当事人父亲去世后,其拥有的3/4的产权是需要进行继承的部分。分别由当事人的爷爷、当事人的继母、当事人继承。这样最后的产权分割是当事人拥有1/2产权,当事人爷爷拥有1/4产权,当事人的继母拥有1/4的产权。

    当事人继母的孩子因为不是由当事人父亲抚养的,所以没有继承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评论 点赞 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