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如果确实属于二轮承包地没有给予确权的,应该找村委会、乡级人民政府解决。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如果确实属于二轮承包地没有给予确权的,应该找村委会、乡级人民政府解决。
有数据显示,今年或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但是很多地方仍是有一些农民反映:并没有开展土地确权。还有一些村民表示:土地确权队伍已经入村,但是没有给自己确权,问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0年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和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各省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都根据本省实际,在中央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印发的相关文件可以看出:无论确权与否,都不对农民是否占有土地产生改变。
如果农民土地确权被遗漏了,农民应该这么办:1、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2、如果登记机关接受申请,则需要去补办登记。3、如果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农民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4、如果行政复议结果还是不予接受,那么农民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