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的,结婚后可申请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但不是必须迁移。以信宜市为例,结婚后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到男方。
办理条件:
符合《信宜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夫妻两地分居,一方户口在我市,而另一方要求迁入我市的,准予其投靠对方入户。
办理依据:
1、《户口登记条例》 ;
2、《信宜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信府[2010]6号) ;
3、《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 ;
所需材料:
1、 二、夫妻双方一方是非农业,另一方是农业(非转农、农转非)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子女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需要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5、属非迁农户口迁移的,非农业户口一方的要出具《待业证》或失业证明
2、 一、夫妻双方是农业户口(农迁农,手续齐全的可当场办理)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子女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需要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3、 三、夫妻双方是非农业(非迁非)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的《结婚证》;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未成年子女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需要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 5、迁移户口一方要出具《待业证》或失业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3、市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4、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