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1995年本户第二轮土地承包3亩,1997年因耕种利薄和国家禁止耕地抛荒,本户外出打工,将承包地无偿转让给他人耕种。2016年土地确权中该地块回归我户,政府并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现夏耕在即,对方却强占不还,怎么办?
安徽省当涂县,1995年本户第二轮土地承包3亩,1997年因耕种利薄和国家禁止耕地抛荒,本户外出打工,将承包地无偿转让给他人耕种。2016年土地确权中该地块回归我户,政府并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现夏耕在即,对方却强占不还,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颁发了土地证,说明持证人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对于占地不还的人,可以先找村委会调解,若不行找乡(镇)国土资源所调处,还不行,诉讼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