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的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将换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证书收回作废。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的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将换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证书收回作废。
以前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换发新证书之前还好使。这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对农民的家庭承包地进行重新确权,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新证书上不仅有该农户家庭承包地的总面积、地块数、边界四至等,还有每一块土地所在的地理位置(经纬度)。换发新证书后,国家将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届时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含金量将会大大提高。新证书换发后,农民手中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就会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