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在娘家分得土地,后出嫁到本村地由两个哥哥每人种五分地,没几年一个哥哥因病去世嫂子改嫁到本村,由于我婆家也是本村的,村里这么多年一直没分过地家里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地六个人吃饭,又赶上土地确权想要回我那份承包地,一个哥给了改嫁的那个前嫂子不给,请问我怎么能要回我的承包地呢
出嫁女在娘家分得土地,后出嫁到本村地由两个哥哥每人种五分地,没几年一个哥哥因病去世嫂子改嫁到本村,由于我婆家也是本村的,村里这么多年一直没分过地家里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地六个人吃饭,又赶上土地确权想要回我那份承包地,一个哥给了改嫁的那个前嫂子不给,请问我怎么能要回我的承包地呢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