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土地承包
  4. 男方出轨离婚
男方出轨离婚 土地承包
提问者:今日斑竹|浏览983次
|2011-03-30 10:33
小孩刚一个月,如果离婚,女方不要小孩,但要求赔偿8万元做为补偿,男方现在手里没有什么钱,工地上的人出事了,医院还要用一笔钱,爸妈是做生意的,家里有一些设备,男方的爸妈不管他的事,房子和家里的所有都是他爸妈的,但因为他爸妈的户口在乡里,现在房产证和家里的所有都是在他名下,现在该如何?另外他外面的女人又怀孕了,女人坚持生下来……现在男方的老婆还不知道外面的女人怀孕这个情况!
上传图片

全部回答

  • 回答者: 绿萝与空气 |2017-08-09 15:32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评论 点赞 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