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属于河北省承德市。2016年12月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5年内对42万农村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人口的脱贫问题。
《规划》明确,到2020年完成“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42万农村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包括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19万人,以及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23万人,涉及7个设区市38个县(区);使搬迁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部实现稳定脱贫,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规划》提出,易地扶贫搬迁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采取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建设移民新村、依托旅游景区、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分散安置主要采取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等方式。《规划》明确要求,对于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对迁出区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以及腾退、废弃土地进行复垦,适宜耕作的优先用于补充耕地资源。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