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土地确权
  4. 我现有一块土地已经开荒三十年了...
我现有一块土地已经开荒三十年了,现在属于我的吗? 土地确权
提问者:蹲街吃糖|浏览1842次
|2016-08-22 09:20
2016-08-22 09:20提问者采纳
对于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小小彬|采纳率100%
擅长领域: 土地确权   土地承包   土地流转   土地法律   土地补偿  

其他回答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