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不允许出租用于非建设用地,税务局不征税的话涉及面积和金额太大,征税的话算不算违法?具体有哪些依据?
按照土地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不允许出租用于非建设用地,税务局不征税的话涉及面积和金额太大,征税的话算不算违法?具体有哪些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的,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依据上述法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限是受法律限制的,只有兴办“乡镇村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或使用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土地承包行为,且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的出租是合法的: (1)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用于农业建设;(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