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
一、当自己的项目符合清算条件时,向税局申请清算。
二、自己先做一个测算
三、找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帮忙出鉴证报告和申报表。
四、出来鉴证之后,去税务局交资料。
五、税局会组织清算小组,会有好几个人,等他们人员都到齐了开始审核。
六、他们审核完毕,认了你申报的数据或者你认了他们清算出来的数据。
七、通知你交税,会给你下个通知单,15日之内把税交了就算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