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会涉及到的问题,是二次清算的问题。首先说,一般情况下是允许扣除的。也会在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做一个约定的,那就是最终二次清算时多退少补。因为根据实际情况的统计数字而言,多数企业带需要补交所得税的,在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涉及到所得税未能明确的数额也不是很大。企业方如果不放心也已要求税务机关出具书面文字承诺。一般操作的情况是,结余税款划转入下期可以抵顶。
这个问题是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会涉及到的问题,是二次清算的问题。首先说,一般情况下是允许扣除的。也会在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做一个约定的,那就是最终二次清算时多退少补。因为根据实际情况的统计数字而言,多数企业带需要补交所得税的,在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涉及到所得税未能明确的数额也不是很大。企业方如果不放心也已要求税务机关出具书面文字承诺。一般操作的情况是,结余税款划转入下期可以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