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实行分级税率考虑到经营者的增值状况。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实行分级税率考虑到经营者的增值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