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交易税费
  4.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进行清算? 交易税费
提问者:沙洲孤鸿|浏览1546次
|2016-09-26 15:52

我们这里的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一直采用预征的,目前上面要求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清算?符合清算条件有什么具体规定?


上传图片

全部回答

  • 回答者: 鸿鹄zhihzi |2016-09-26 16: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售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纳税申报表;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评论 点赞 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