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的有关规定及计算方法
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的有关规定及计算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2、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3、税率:①土地座落在城区的,单位为1.5元/平方米,居民为0.6元/平方米;②土地座落在镇区的,单位为1元/平方米,居中民0.5元/平方米。
4、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八、土地增值税
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销售房地产所得的收入按下列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销售普通标准住宅,依销售收入的0.5%预交土地增值税;2、纳税人销售其他商品房,包括宾馆、饭店、办公写字楼及非普通标准住宅、别墅、公寓等其他房地产按2%的比例,依销售收入预交土地增值税;3、单纯土地转让按5%的比例依销售收入预交土地增值税。
2:耕地占用税
市区每平方米10元;建制镇每平方米7元;农村每平方米5元;公路建设每平方米2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按成交价的4%征收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按市场价格的4%征收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按所交换差价的4%征收
土地增值税额 30-50%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