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本身并不禁止,但是征收土地必须经过依法审批,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44、45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有些情况下征地有可能已经批了,但是相关部门没有公告,你们可以先去市或者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他们提供你们土地的征收批准文件,如果涉及农用地的这个文件一般包括“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如果已经在造房子了应该还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包括针对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供地方案以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土地决定书(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可以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如果查询之后确定征地没有批准,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或者国土资源部信访举报,国土资源部门有专门的土地监察部门管违法用地的事,信访的相关规定请看《信访条例》。上访尽量不要违法过激,被抓了辫子就比较麻烦,找媒体什么的就看各自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