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一处旧的宅基地发生了纠纷,想求助大家,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分家的时候分了三处房产,我爸爸和叔叔们每家一块宅基地,后来我的一个叔叔搬走了,房也拆走了,就剩下一块地,后来说给我们家,我们家就在上面盖房了,但是没有过户,产权本上写的我爷爷的名字,已经过了20年了,我叔叔想要那块宅基地了,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家有一处旧的宅基地发生了纠纷,想求助大家,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分家的时候分了三处房产,我爸爸和叔叔们每家一块宅基地,后来我的一个叔叔搬走了,房也拆走了,就剩下一块地,后来说给我们家,我们家就在上面盖房了,但是没有过户,产权本上写的我爷爷的名字,已经过了20年了,我叔叔想要那块宅基地了,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继承法》,首先看遗嘱,遗嘱怎么说,法律就怎么判。
如果不立遗嘱,产权还是你爷爷的,你爷爷没有过世之前,你叔叔没办法办土地证的。
至于国土局收钱的问题,完全不用担心。
首先,办理继承土地证手续,首先需要公证处证明,没有遗嘱,公证处怎么给你开证明?没有公证书,他连土地登记申请材料都提供不了,别说送钱,就是国土局长是他老爸,都办不了土地证!
就算国土局不走土地登记正常手续,你可以直接去信访局提交信访材料,告状就完了,这种事情太多,九几年很乱,现在不一样了,政府很要面子的,查得很严,国土局肯定不敢做,这个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