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建设后对于农民私自改造旧房的条款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外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对已有两宅基地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指出:“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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