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持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但多年来土地被周边村民强占耕种,无法收回,当地政府曾经组织收回工作,但仍有大部分耕地没有收回来,现已成了久拖不决的问题。目前国家组织使用权确权登记,我们如何办办?
我公司持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但多年来土地被周边村民强占耕种,无法收回,当地政府曾经组织收回工作,但仍有大部分耕地没有收回来,现已成了久拖不决的问题。目前国家组织使用权确权登记,我们如何办办?
您好。您应该继续请求当地政府去收回土地工作,出现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