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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户分户问题 土地纠纷
提问者:181****1077|浏览1586次
|2016-12-14 15:38

具体情况:

   第一轮分地的时候,我们家5口人分得5亩地,叔叔家4口人分得4亩地。之后由于我父亲过世,第二轮分地的时候我们一家在外地不知道,叔叔就把我们家的5亩地纳入到他们家的户下,村里以叔叔为户主发放了第二轮的土地承包证。

   现在确权,我家想从叔叔家分户出来,但是叔叔表示9亩地全部是他的,他喜欢给我们多少就给多少,他一亩都补给我们也行,我们没有说话权。另外我家的宅基地也被他们强占去起房子了,我家至今在村里没有土地起房子。

存在困难:

   我们手上没办法证明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上有我们的名字,但是能确定知道户主是叔叔,土地为9亩。但是我们有村里最原始的分地证明,可是相关机构(农林局,农垦局)表示,村里原始证明没有公章,不能作为凭证。(相当于我们手里没有任何证明文件。但现在我们的户口都还在村里)

需要咨询问题:

   1: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把属于我们的土地拿回来?  

   1:如果能拿,我们要到哪个部门投诉反映,像农林局,农垦局,村里,镇政府都放映过了,但是每个部门都在踢皮球,都叫我们回去等调查,但是一调查几个月过去了,再去问,他们却跟我们家说,这个是几个月前调查的情况,现在无法确定情况有没有发生变化,要再次调查。

   2:可以告知我们每一级反映的部门及投诉部门是哪个,我感觉我们现在就想无头苍蝇,别人点我们去哪个部门就去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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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 回答者: nangonglei |2016-12-20 21:25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能不能把土地要回来,很难说,具体还是要看调解情况,如果双方调解成功,通过分户重新调整土地就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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