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正在试点宅基点有偿退出,不过,全国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因此并没有全面铺开。所以还要看你所在的地方是否是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而且不同的地方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都不一样的,具体政策和价格可以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举一些例子供参考:
江苏省阜宁县倡导货币结算,激励进城入镇,允许存量置换,引导集中居住以及做好托底安置。
对城里或其他地区有住房以及一户多宅的农户,阜宁县倡导选择货币安置,给予退出的宅基地1万元补助,住房平均按每平方米350元予以补助,一次性结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宅基地补助费用。
对进城和进镇购房退出户,阜宁县分别给予宅基地及购房补贴4万元和2万元。同时,做好进城入镇农民生活保障:未落户可在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县城就医就诊,并参照户籍地参合群众新农合补偿政策执行;办理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为其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办理入学手续。这些措施增强了进城入镇农民的“市民化”能力。
阜宁县还对房屋结构较差,有退出原宅基地意向的农户,仍想在本村组居住的,允许购置本村组质量较好的闲置房屋,盘活闲置宅基地。对建档立卡的困难户,阜宁县以70平方米住房进行托底安置,让群众宅基地退出后顺利住上新房。
按照成都宅基地有偿退出方案,将在试点地区建立宅基地退出激励约束机制,对进城镇定居或在城镇具有稳定住所而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政府与村集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应政策优惠;对其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根据评估价值给予补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对在城镇已有住房或准备在城镇新购住房、旧房拆除后不再新建房或不进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房而自愿放弃宅基地的农户,可从项目资金中按照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给予经济补偿。此外,成都还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土地整理复垦,并探索农村零星宅基地收储机制、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财产一并转让等改革。
以成都市县三道堰镇青杠树村为例,据悉,该村以人均140平方米宅基地为平衡点,不足部分按每平方米30元价格,向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交钱补足面积;超出部分,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予以收回,并按每平方米60元价格补偿农户。一户村民全家8口人原有面积为2800多平方米宅基地,人均拥有宅基地面积300多平方米,腾退宅基地后获得10多万元经济补偿,同时,用拆迁老宅、腾退宅基地得来的拆旧费、搬迁费、奖励费等费用,还认购了3套新房。
近年来,重庆、广东、江苏、四川、安徽等地相继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流转的办法,以试点的方式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些地方的创新做法主要有:嘉兴通过“分与换”推进集中居住;义乌推进新社区集聚和探索“集地券”制度;江西余江积极探索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成都以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流转;重庆实行地票制度,为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开辟了制度通道。据悉,“地票”价格平均在10万元/亩左右,最高13万元/亩,最低8万元/亩。
还有一些地方将宅基地退出与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结合起来。8月15日,安徽芜湖市发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购房奖励。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在县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市区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宅基地所在县(区)财政、市财政、购房所在区财政分别承担50%、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