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我姐姐,好多年前我姐的邻居有一块旱地给了我姐,因为那块地石头沙子多,不产粮食,还要交公粮,我姐就收了,连同土地契约。后来政策改变,不仅免了公粮,还有土地补贴。但是去年那块地被高铁收购,赔偿了1.4万,过年还有一部分赔偿金。钱现在已经在村委会,但是我姐的邻居不依不饶,村委会现在也不敢给我姐赔款,让我姐和邻居协商,我姐协商意思是和她邻居一人得点钱算了,结果就是邻居要索要全部赔款,我姐肯定也不会同意。就是想咨询您,这样的情况,她的邻居有可能能夺回那块土地吗?我姐可以得到全部赔款吗?应该怎么做?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