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是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土地发包承包关系的合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由农户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定承包合同。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如下:个人申请—村提供证明材料、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底册—乡镇农经站审核、书面请示—乡镇农经站报县农委土地流转窗口—由县政府补发。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您户如是非农户口,就得交回承包地,不需要再补办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