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手里有土地承包合同,则对乙是很不利的。依照《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二条 )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第三十七条)
你所说的“卖”可以理解为“转让”,依据上述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有条件的,第一,要签订书面合同;第二,需要经过发包方(村委会)的同意。按照你的描述,双方只要个口头协议,并且村委会也不知道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事实,因此诉讼对乙是不利的,法院可能会判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