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担责。根据法律规定,以转包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但是发包方不能以合同未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所以,如果仅仅是没有经政府部门同意,而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未备案的转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