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清算手续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清算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