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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是多少? 其它问题
提问者:李小狼|浏览1029次
|2016-10-1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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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 回答者: 淹死的鱼oO |2016-10-10 14:47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一般住宅是70年,个别的有50年的使用权,而公寓和商业一般是50年,较低的也有30年-40年的,工业用地一般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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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者: 嘟嘟鱼 |2016-10-10 14:43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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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者: waltonrenee |2016-10-10 14:40

    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需收回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收回。县级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需收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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