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程序: 一、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1. 《土地管理法》(2004); 2.《拍卖法》(2004);《招标投标法》(2000)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以下简称《规定》)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1.划拨: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管理法》第54条)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见《划拨用地目录》) 2.出让: (1)招标、拍买、挂牌(招拍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规定》第4条) (2)协议:除以上情形之外(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 三、办事流程(招拍挂文件中往往会对每个步骤做一个时限要求) 1.根据招拍挂公告领取(购买)招拍挂文件; 2.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招拍挂资格,并交纳保证金; 3.三种情况: a.招投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 b.拍卖:参加竞拍,最高报价者竞得,落锤成交。 c.挂牌:根据土地交易所挂牌公布的价格,填写报价单报价,最高报价者竞得。 4.签订《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5.缴交拍卖佣金,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 6.缴纳税费:主要为契税(广东为成交价×3%) 7.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