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后,是有权分占地款。在承包期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分户后,仅将原家庭承包的土地分为两户承包,对外的承包关系不变。如有新增人口,村集体将在机动地、新开垦地承包给新增人口。
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备成员资格的人均参与分配,又无分户并不受影响。
《土地承包法》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第七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