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吉林省户口,在吉林有2套住房,在山东省有一套商品房现有意将山东的这套住房出售。请问作为卖房,在交易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如何收取?山东住房108平,产权已过5年。
您好,我是吉林省户口,在吉林有2套住房,在山东省有一套商品房现有意将山东的这套住房出售。请问作为卖房,在交易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如何收取?山东住房108平,产权已过5年。
个人所得税是由买房支付的: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