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对于国有农用地开发经营权能否出让,《土地管理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但依据《物权法》的原则,国有农用地承包使用权可以采取市场方式取得。《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
据此,国有农用地的承包权可以通过市场方式取得,国土资源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将农用地的经营权的让度,而出让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让度,承包经营权的让度使用承包的概念更为准确。